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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扶余市国家税务局两个基层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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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扶余市国家税务局两个基层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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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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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扶余市国家税务局两个基层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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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STZB-2015-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国家税务局两个基层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以吉国税函[2011]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扶余市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扶余市国家税务局两个基层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2.2 建设地点: 扶余市城区、三井子镇、五家站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量 2.4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15年7月31日,工期 61 日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企业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专职安全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须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上岗证以上证件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在两份扶余市政务大厅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扶余市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扶余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 扶余市 邮编: 131200 联系人: 李主任 电话: 1350094965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松腾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松原市宏宇富辰小区B-25商企 邮编: 138000 联系人: 王晓敏 张晓利 电话: 15043899003 13596917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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