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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龙信用社综合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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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龙信用社综合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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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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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吉林省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龙信用社综合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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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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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enpproperty 2015-05-06 10:31:47.0吉林省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龙信用社综合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2235最新标讯最新标讯/enpproperty-->吉林省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龙信用社综合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网站 2015-05-06 10:31:47 项目编号: JRC2015T067(T01)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字【2014】1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二龙信用社综合业务用房工程。 2.2项目规模: 占地面积1591.5平方米,建筑面积631.8平方米。 2.3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 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 2.5工程建设地点: 东丰县二龙山乡。 2.6质量目标: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外省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2投标人报名时需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造师资格证书;(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6)经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材料,在吉林瑞成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0元。 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13:30时,地点为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招标人: 东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联系人: 黄主任;电话: 0437-6214990;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邮政编码: 130022 ;联系电话: 0431-85199868;传真: 0431-85199868;联系人: 常延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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