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吉林省潭泽#183东南明珠项目北区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
吉林省潭泽#183东南明珠项目北区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吉林省潭泽#183东南明珠项目北区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吉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潭泽·东南明珠项目 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14]2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自筹,招标人为 吉林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北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22栋地上建筑(住宅与公建)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总计约为250656.58平方米,共划分为六个标段,项目地点位于净月开发区天富路以北,生态东街以东。
一标段: 1#、31#、40#栋地上建筑及其界址内地下车库,总面积约为34334.42平方米; 二标段: 2#、16#栋地上建筑及其界址内地下车库,总面积约为49927.05平方米; 四标段: 5#、23#、27#、45#栋地上建筑及其界址内地下车库,总面积约为35382.87平方米; 五标段: 6#、25#、28#、29#栋地上建筑及其界址内地下车库,总面积约为21798.47平方米; 六标段: 7#、8#、9#、26#、30#、38#栋地上建筑及其界址内地下车库,总面积约为61332.36平方米。
七标段: 10#、17#、44#栋地上建筑及其界址内地下车库,总面积约为47881.41平方米。
(具体界址见招标文件附图) 2.2 工程计划工期为2015年6月2日至2016年8月30日(各标段具体竣工日期详见合同条款); 2.3 招标范围为施工设计图纸内全部土建、水暖及电气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二、四、六、七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五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或壹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012年至2014年期间有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_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6 个标段投标,但不可兼中。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5 年 5_月_6 日至 2015 年 5 月_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_11 时30分下午_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综合楼四层),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2015 年_5 月 27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第三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每个标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5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盛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发路 联系人: 裴婷婷 电 话: 0431-8890224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912号(原长春市委党校)综合楼4层 联系人: 张晶 电话: 0431-81815229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