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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综合业务办公楼修缮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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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综合业务办公楼修缮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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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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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综合业务办公楼修缮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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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一、招标编号: ZQ2015-2057二、招标内容: 综合业务办公楼修缮项目,包括外墙修缮、室内地面墙面天棚修缮、水暖电改造、门窗及办公楼院内维修等工程施工。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工程投资额: 80万元四、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企业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至少有三项类似项目业绩,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4)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5)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且近三年(2012年1月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无不良记录;(6)项目经理须提供报名前至少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注: 1、外埠投标企业在开标前必须办理外埠企业入辽备案后,方可进行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本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4.1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1.4.3注3规定: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因本项目工程均为高度200米及以下的既有建筑,且投资额不超过3000万元,望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特级、一级企业报名前查看文件规定,并考虑如参加投标,在评审过程中因资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废标的风险。 五、报名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社保出具)、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委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到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四楼(普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8日14: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八、招标单位: 庄河市国家税务局九、招标代理单位: 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颖 关云清 电话: 0411-83186858 传真: 0411-83186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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